******管理局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2-07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09号
******管理局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16日
二、澄清内容:
1.澄清事项:采购文件(包1、包2、包3)
2.发布澄清更正日期:2025年2月7日
3.澄清更正内容:
更正前
澄清更正后
采购文件(包1、包2、包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评价项/实施方案13 分/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
实施方案
13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项目具体内容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服务方案(突出投标人优势)。评标小组按照各服务方案的详尽、完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流程、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2、质量保证及措施、应急服务科学合理;
3、数据录入及分析、异议及复检应对科学合理;
4、本地化服务、合理化建议科学合理;
以上内容均科学合理的计10分,有缺漏项或欠科学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注:“欠科学合理”是指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科学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
以上内容均科学合理的计13分,有缺漏项或欠科学合理的,每处扣3.25分,扣完为止。
4、以上澄清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廖丽娟
电话:0731-******
2******管理局
地 ******街道宝塔中路 13 号
联系人:柳琴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书院路38号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09、310室
联系人:廖丽娟 王晓哲 袁倩玉
电 话:0731-******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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