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FQX2025-01
2.项目名称: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吉安市永丰县崇文东大道南侧,项目用地面积26011.18m2,建筑面积77203.5m2,拟建建筑为:八栋17-18层的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一栋2层的商业楼、一栋1层的养老用房等建筑;项目主体为桩基础、剪力墙结构,现有场地平整标高为64.9m-68.5m。
5.工程地质水文条件:详见公告附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施工工艺:基坑工程采用排桩钻孔灌注桩+放坡喷砼支护方式;主体结构基础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
7.预算金额: ******.00 元人民币
8.最高限价: ******.00 元人民币
9.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YFQX2025-01 | 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桩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 | 1 | 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承包范围: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采购人以劳务分包方式承包给具有地基基础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公司施工,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主体结构桩基和基坑支护桩和喷砼支护施工,并提供所有桩基和基坑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和辅材。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90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以上1.1--1.5条资格要求只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6.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中,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查)。
2.2 供应商拟派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房建专业施工员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房建专业质量员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标书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查),以上拟派中标人员在中标后必须安排到现场履职,注册建造师每月驻场考勤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每缺勤一天罚款800元;安全员、房建专业施工员、房建专业质量员每月驻场考勤时间均不得少于25 天,每人每天缺勤罚款500元。
2.3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投标人代为声明的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精彩纵横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人民政府网(******/)、“******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集团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陆 ******银行保函或转账形式。履约保证金 壹拾伍 ******银行保函或转账形式,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为线下开标,非电子招投标,响应供应商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将资格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另附一份装在一个包装袋中供资格审查(可不密封)。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详见磋商文件)
5.投标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工程磋商公告同时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发布。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人民政府网和******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县全民健身中心******集团办公楼)
联系方式: 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3楼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箱: ******
3.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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