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有限公司费县料场、平邑第四料仓重油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有限公司费县料场、平邑第四料仓所需重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划分为二个包。
A包费县料场重油采购项目
B包平邑第四料仓重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二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投标人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本项目属于石油石化特殊行业,只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参加投标,如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自身或上级公司的上述证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1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办理CA证书或鲁证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①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②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获取投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等资料,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日9:00,过时作废。
2.******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六、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服务中心11楼
招标人联系人:崔小慧
招标人联系电话:******
2.******有限公司
******街道三立商务大厦4号楼92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成浩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邮箱:******